***外匯管理局:
*********企業于*年*月*日出口**(國家)一票貨物,報送單號*********,核銷單號*********,因*****************(原因)不能在180天內收匯核銷,根據協商,預計于*年*月收匯,特申請遠期收匯備案。
此致敬禮!
申請單位:xxx
xxxx年x月xx日
企業遠期收匯,就是現在定下一個結算價,但不現在支付,而是在約定的將來(有時幾個月又是半年一年的)交收。
風險主要是匯率波動風險,比如我方是收款方,就怕未來外匯貶值。外貿業務中如果沒有很好的外匯分析能力最好不用。
匯期限應該是合同中的一個相關內容,應該是在結算方式中列明的。根據《《出口收匯核銷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七條對預計收匯日期超過報關日期180天以上(含180天)的,出口單位應當在貨物出口報關后60天內憑遠期備案書面申請、遠期收匯出口合同或協議、核銷單、報關單及其他相關材料向外匯局辦理遠期收匯備案。遠期收匯也。如果單筆報關單金額超過USD20萬,付匯日期超過報關單日期90天,要到外匯管理局辦理遠期付匯備案手續。
更正一下,金額應該是等值50萬美元。對于貨到匯款項下憑進口日期為2005年3月1日以后的進口貨物報關單付匯的,進口單位應按合同約定的日期辦理購付匯手續。但對單筆報關單未付匯金額在等值50萬美元以上(含50萬)且預計付匯日期超過報關單進口日期90天(含90天)的進口貨物報關單,進口單位應當在報關后60天內,持延期付匯說明函和進口貨物報關單、合同等有效商業單證,到外匯局辦理延期付匯登記手續。出口單位自貨物出口報關之日起預計收款日期超過180天(含)以上的,出口單位需向外匯局備案。
企業遠期收匯備案需要提交的材料:
1、遠期收匯[預計收匯日期超過180天(含)]備案申請書
2、遠期收匯出口合同或協議
3、蓋有海關“驗訖章”的核銷單
4、蓋有海關“驗訖章”的報關單
5、外匯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標簽: 備案申請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