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 8.20 暴力傷醫重大敏感案件分析報告
市委、市政府:
2014 年 8 月 20 日,我院發生產重的暴力傷醫事件。現將情分析報告如下:
一、案件起因
患者陳麒明,男,31 歲,因左胸部刀傷約半小時于 2014 年 8 月 20 曰 11:55 分送入急診科就診,接診醫師檢查病情,患者血壓測不到,心率 114 次 / 分. 呼吸 25 次 / 分。患者意識模糊,煩躁不安,大汗淋漓,左胸側壁后下有一約 4.0 公分傷口,有活動出血和氣泡溢出。
接診醫師立即處理封閉傷口,醫囑建立靜脈通道,快速補液抗休克,并考慮患者為胸腹聯合傷,立即護送患者行胸腹 CT 檢査,CT 提示:1、左側血氣胸,左肺壓縮約 80- 90%;2,脾臟上緣損傷?腹腔少量積液積血. 立即護送患者至重癥監護室,約 12: 25 進入重癥監護室,經重癥監護室積極搶救治療無效,于 14:30 宣布臨床死亡。
二、案件經過
患者死亡后其家屬約于 15:00 將死者遺體移至太平間,并未通過任何途徑向醫院出異議。約于 16:15 左右,一批患者家屬直接沖進急診科診室,毆打接診醫師并企圖將醫師扭送至太平間死者面前,中途被醫院職工解救。這批家屬隨后將急診科大門、門診大門封鎖,并打砸醫院辦公設施。
院方報案后,由公安部門組織協調,此時患方提出 CT 檢查耽誤搶救、輸血不及時等異議。院方在調查診療經過后,由急診科主任、ICU 主任、醫務科長、業務院長等人向其家屬說明診療經過:患者刀傷部位特殊,傷勢嚴重,有行 CT 檢查明確診斷的必要;輸血需經過抽血、配血、發血等必須過程,約 13:15 首袋血即送至 ICU 未耽誤患者搶救。
三、案件分析
醫務人員在搶救過程盡到了職責,搶救過程積極規范,如患方仍對醫院診療過程存在異議,可通過醫療事故鑒定或司法途徑依法公正解決爭議。
事件發生后,全員醫務人員異常憤慨。患方不通過正當途徑反映問題,而是毆打醫務人員,打砸醫療場所,嚴重侵犯醫務人員人身安全,擾亂正常醫療秩序。全體醫務人員一直認為事件性質十分惡劣,要求市委市政府對事件進行徹底調查,依法嚴肅處理尋滋鬧事人員,確保醫院正常的醫療秩序和醫務人員人身安全。
岳陽市二醫院全體醫務人員
20** 年 8 月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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