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訴人:弘大康寶利建筑器材搬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楊茗異
地址:XX省XX市XX區XX街道XX(辦公樓7樓05室)
辦公電話:XXX
申請仲裁的事項:
1、請求仲裁委員會確認被申訴人方惡意拖欠工資行為屬于事實。
2,請求被申訴人立即承擔支付拖欠一年的工資二萬元人民幣(20000元人民幣)。
事實與理由:
本人周大寶,男,現年42歲。本人于2009年6月進入弘大康寶利建筑器材搬運有限公司工資,期間與公司簽訂了用工合同。
用工合同規定工資是每年2萬元,按月支付1500元。而該公司于2009年9月就開始以各種理由拖欠本人工資。直到2010年10月累計拖欠本人工資2萬元左右。
特此,向貴局申請勞動仲裁,希望貴局根據我的實際困難,給予公正的仲裁。
此致!
申訴人:周大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