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反洗錢工作是國家利益和人民群眾的根本客觀要求。這是維護金融機構誠信和金融穩定的需要。是保證信用支付穩定,促進郵政儲蓄銀行健康發展的保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金融機構反洗錢條例》、《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舉報管理辦法》,頒布實施《金融機構報告可疑恐怖融資管理辦法》和《客戶身份識別、客戶身份信息管理和交易記錄保存辦法》。郵政儲蓄銀行反洗錢意識進一步增強,反洗錢內部控制體系初步建立和完善。能夠按照規定開展日常反洗錢工作。然而,隨著反洗錢工作仍處于起步階段,按照要求的“反洗錢法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無論是工作強度,實際結果,和長期管理機制的建設都符合相關的要求,迫切需要進一步加強和鞏固提高。結合實際工作,談談郵政儲蓄銀行在反洗錢方面的實踐經驗。目前,郵政儲蓄銀行還存在以下問題
(1)組織結構滯后,反洗錢工作力度不夠
郵政儲蓄銀行成立后,由于延遲決定機構,工作人員的反洗錢組織一些縣和市郵政儲蓄銀行的支行迄今為止尚未建立,導致當前反洗錢工作在尷尬的情況下,缺乏應有的力量。
(2)缺乏內部控制,存在隱患
隨著郵政儲蓄銀行的成立,其業務范圍和業務類型也將發生變化。因此,原有的反洗錢管理措施也將隨之改變和完善。但是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郵政儲蓄銀行的反洗錢措施和措施還不完善。內部控制的缺失必然導致反洗錢內部管理的真空,存在一定的風險。
(3)客戶識別制度落實不到位,反洗錢基礎薄弱
據調查,郵政儲蓄銀行的前線職員在與客戶建立業務關系時,曾核對及登記真實有效的身分證明文件或身分證明文件。只有居民身份證及其號碼與客戶的其他情況有關。記錄,即注冊的客戶ID號仍然有模糊和不完整的記錄。因為客戶是他們的熟人或朋友,他們不會參與洗錢。為了留住客戶,他們放寬了一些客戶的身份認證。只登記了身份證件的號碼。對于大量的資金交易,按現金管理要求做一些工作。客戶識別體系不健全,反洗錢基礎薄弱。
(四)一線員工反洗錢意識淡薄,意識形態存在偏差
首先,人們普遍認為洗錢只發生在經濟發達地區和大中型城市。對于經濟發展相對落后的小縣城和欠發達地區,洗錢的可能性極小。第二,郵政基本儲蓄銀行的一線工作人員認為,其網點大多分布在村鎮,農牧民的收入來源比較單一,沒有人會把黑錢帶到偏遠的農村地區進行洗錢。第三,偏遠鄉鎮的居民對洗錢一無所知。
(5)人員素質不高,反洗錢力度不夠。
郵政儲蓄銀行成立前,原郵局的工作人員一般有三個來源。一是他們的父母都是郵電行業的資深員工,內部招聘也來了,有些人甚至初中都沒畢業就急著去工作了。大部分學歷也是初中畢業;第三,各種各樣的專上技術學校都畢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