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小雷是在同學介紹下幫一家出售體育用品的網店下單刷信用。通過一個QQ號和上家取得聯系,對方每天通過QQ給我們下達需要刷的商品名稱,再進行刷單。商家稱3個月一結賬,刷得越多,賺得越多,而且如果可以發展同學一起刷的話,還可以額外有100元獎勵。
小雷為了刷單,前期已投入5000元,但是時間到了上家卻遲遲不把刷單的錢給他,并要求他額外完成任務,才會把刷單的錢和獎勵給他。無奈之下,小雷只能按照上家要求,四處借錢繼續刷。在刷了兩萬多元之后,上家突然將小雷的QQ拉黑,更可怕的是,除了QQ以外,小雷沒有任何別的聯系方式可以找到這個上家。事發后他聯系該體育用品網店工作人員,但是該工作人員卻說對刷單的事情并不知情。
近年來,“某寶刷單,好評返利”,這些字眼在網絡上層出不窮。“刷單”就是幫店家提供購買信息,下單后店家發一個空包裹,幾天后刷單者再進行虛假好評,從而營造出爆款、好評率達99.9%等虛假信息欺騙消費者。一些無良商家在發布“刷單”信息的同時還打出“輕松做兼職,月入萬元不是夢”等字眼,吸引一些大學生和沒有工作的家庭主婦加入“刷單”隊伍,利用人們不勞而獲的心態賺取暴利。
對此,筆者愚見: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刷單行為已經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無論是請人刷單的賣家,還是替人刷單的刷手和中介,都屬違法,應當對消費者的損失承擔責任。相關部門應及時介入刷單行為,發現一個查處一個,通過法律的手段打壓這種欺騙消費者的行為。同時,一些人還應清醒的認識到:“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不要貪小便宜吃大虧,要想賺大錢,還是腳踏實地的努力奮斗吧!
作者:兼職企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