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公司有部分固定資產折舊已提完,只剩下殘值,有些尚在使用,有些已無法使用且無變現價值(例如:用了10年的電腦,賬同殘值有50元,但實際上根本賣不掉,無法變現),請問:已無法使用的如何申請報廢?是否需要稅務機關確認?還是自行賬務處理(減少固定資產及累計折舊)? 答:根據《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第五條企業發生的資產損失,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后方能在稅前扣除。未經申報的損失,不得在稅前扣除。 2018-11-17 作者:大學校園網來源:大學校園網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