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情況是這樣的:
1、可以根據個人的身份證開具現金支票,個人憑身份證即可取到該款,金額超過限定金額時要扣手續費,超過銀行規定的最高限額是取不到現金的(比如工行);
2、通過網上銀行可以給支付個人,但是需提供相關資料(比如合同、發票等),否則銀行會以“公款私存”的理由拒絕處理。
這是根據目前的實際情況(中國工商銀行)所作的總結,當然每家銀行有自己的規定。
單位從其銀行結算賬戶支付給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款項,每筆超過5萬元的,應向其開戶銀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據:
(一)代發工資協議和收款人清單。
(二)獎勵證明。
(三)新聞出版、演出主辦等單位與收款人簽訂的勞務合同或支付給個人款項的證明。
(四)證券公司、期貨公司、信托投資公司、獎券發行或承銷部門支付或退還給自然人款項的證明。
(五)債權或產權轉讓協議。
(六)借款合同。
(七)保險公司的證明。
(八)稅收征管部門的證明。
(九)農、副、礦產品購銷合同。
(十)其他合法款項的證明。
從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支付給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款項應納稅的,稅收代扣單位付款時應向其開戶銀行提供完稅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