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閥控蓄電池在運行中電壓偏差值±0.05,開路時最大最小電壓差值0.03,放電終止電壓1.80V。
3.閥控蓄電池的浮充電電壓值應隨環境溫度變化而修正,其基準溫度為25℃,修正值為±1℃時3mV,即當溫度每升高1℃,單體電壓為2V的閥控蓄電池浮充電電壓值應降低3mV,反之應提高3mV。閥控蓄電池的運行溫度宜保持在(5-30)℃,最高不應超過35℃。
4.閥控蓄電池組正常應以浮充電方式運行。浮充電壓值應控制為N×(2.23-2.28)V,一般適合控制在N×2.25V(25℃)時,均衡充電電壓宜控制為N×(2.30-2.35)V。
5.運行中的閥控蓄電池組主要監視蓄電池組的端電壓值、浮充電流值、每只單體蓄電池的電壓值、運行環境溫度、蓄電池組及直流母線的對地電阻和絕緣狀態。
6.在巡視中應檢查蓄電池的單體電壓值,連接片有無松動和腐蝕現象,殼體有無滲漏和變形,極柱與安全閥周圍是否有酸霧溢出,絕緣電阻是否下降,蓄電池通風散熱是否良好,溫度是否過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