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用電,節約用電,自覺遵守供電部門制定的有關安全用電規定,做到安全、經濟、不出事故。
(2)禁止私拉電網,禁用“一線一地”接照明燈。
(3)屋內配線,禁止使用裸導線或絕緣破損、老化的導線,對絕緣破損部分,要及時用絕緣膠皮纏好。發生電氣故障和漏電起火事故時,要立即拉斷電源開關。在未切斷電源以前,不要用水或酸、堿泡沫滅火器滅火。
(4)電線斷線落地時,不要靠近,對于6~10kV的高壓線路,應離開落地點10m遠。更不能用手去撿電線,應派人看守,并趕快找電工停電修理。
(5)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要接地;在未判明電氣設備是否有電之前,應視為有電;移動和搶修電氣設備時,均應停電進行;燈頭、插座或其他家用電器破損后,應及時找電工更換,不能“帶病”運行。
(6)用電要申請,安裝、修理找電工。停電要有可靠聯系方法和警告標志。
2.技術防護措施
為了防止人身觸電事故,通常采用的技術防護措施有電氣設備的接地和接零、安裝低壓觸電保護器兩種方式。注意事項有:
(1)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均應有良好的接地裝置。使用中不準將接地裝置拆除或對其進行任何工作。
(2)手持電動工器具如有絕緣損壞、電源線護套破裂、保護線脫落、插頭插座裂開或有損于安全的機械損傷等故障時,應立即進行修理,在未修復前,不準繼續使用。
(3)遇有電氣設備著火時,應立即將有關設備的電源切斷,然后進行救火。消防器材的配備、使用、維護,消防通道的配置等應遵守DL5027—1993《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的規定。
(4)工作場所的照明,應該保證足夠的亮度,夜間作業應有充足的照明。
(5)檢修動力電源箱的支路開關都應加裝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漏電保護器)并應定期檢查和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