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配電裝置一般有以下幾項安全要求:
(1) 具有良好的電氣特性和絕緣性能,動作靈敏,工作可靠性高。
(2) 在過負荷或短路時,能承受大電流所產生的機械應力和高溫的作用,即能夠滿足動穩定度和熱穩定度的要求。
(3) 由兩路和兩路以上電源供電時,各路電源主進線與聯絡開關之間應安裝聯鎖裝置(受供電部門調度者除外)。
(4) 10千伏室內成套設備的隔離開關和相應的斷路器之間應裝設聯鎖裝置。
(5) 配電裝置的相色排列應符合以下規定:①同一配電裝置內各回路和相序排列應一致;②硬母線應涂色,其色別為:A相黃色,B相綠色,C相紅色,零線黑色;③軟母線應標明相別。
(6) 配電裝置間隔內的導線布置,應留有懸掛臨時接地線的位置,該處不應涂相色漆。
(7) 配電裝置的布置和導體、電器、構架的選擇,應滿足在正常運行、檢修、短路過電壓情況下的要求,并不應危及人身安全和周圍設備。
(8) 在積雪、覆冰嚴重地區,應采取措施防止冰雪引起事故。
(9) 在空氣污穢地區,室外配電裝置中的電氣設備和絕緣子,應根據污穢情況采取加強外絕緣、防塵、防腐等措施,并應便于清掃。
(10) 周圍環境溫度低于絕緣油(或其他液態絕緣介質)、潤滑油、儀表和繼電器等的允許最低溫度時,應在室外充油器的底部、操作箱內和配電裝置室內裝設電熱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