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歲換,天地回春。”春節是我們華夏兒女最為看重的傳統節日,千百年來,在民間過春節的方式和習俗也是最豐富、最隆重、最熱鬧、最喜慶的。而今,“中國年”也逐漸走出華人圈子,已隨國家實力的提升走向了世界。
家團圓、響鞭炮、訪親友、互拜年,已經成為中華民族一種抹不去的文化情結。鞭炮代表著中華民族喜慶、樂觀與豁達的精神傳承。再清貧的日子,再紛亂的歲月,只要到了年節,人們都會想方設法放上一串串大紅鞭炮,驚動天地鬼神,激發自己的熱情與期望。中國人離不開鞭炮。她記載著一個民族發端與成長的悠久回憶。似乎沒有響亮的爆竹聲,就沒有嚇走妖魔、祈來福祉的“年”。幾千年來,滄海桑田,這一系列的喜慶元素始終未變,缺一不可,它們共同完成了一種“中國式的表達”。從黃土地到華人街,沒有鞭炮,哪叫春節?
可是,伴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春節放鞭炮燃焰火這個傳統習俗卻逐漸受到了“現代城市”的挑戰,特別是把環境污染、一些意外傷害及火災的責任算到了燃放煙花爆竹的頭上。于是,在九十年代初中期,仿佛在一夜之間,我國許多城市都“不約而同”地做出了“禁放”的決定。但似乎讓這些城市的決策者始料未及的是,自從禁放的決定做出的那一天起,就同樣受到了來自民間那“屢禁不止”的挑戰。在“禁”與“放”的較量中,全國曾經禁放的128個城市中有105個逐漸有限地解禁,通過禁改限,將燃放煙花爆竹的權利還“俗”于民。應該說,這一地方立法的改變倒是彰顯了執法為民的理念,體現出了尊重民意、尊重傳統的人本思想。實事求是地講,在燃放煙花爆竹的問題上,禁或限?民意中并未出現一邊倒的態勢,而禁改限則恰恰能夠滿足不同層次市民的需求,因而符合現代城市管理的思維模式。其次體現出了政府務實、負責的精神和態度。
其實,從社會到企業,通常會遇到各式各樣的問題,如何處理、制定怎樣的游戲規則的確體現著管理者的人性取向和管理風格。對問題、我們曾經簡單地一禁了之,比如為了城市的整潔美觀,禁止一切的擺攤設點,城市倒是好看整潔和方便管理了,但是百姓生活不方便、而且本來可以解決一部分人自主就業卻人為設置了障礙。
北京等城市在燃放問題上由“禁”到“限”,一字之差,表現的結果是變“堵”為“疏”。關于“疏”與“堵”最早的爭議,恐怕就是從大禹治水而來的吧。《史記 ?夏本紀》記載:在堯的時候,洪水滔天,堯尋找能治水的人,群臣推薦了鯀(gǔn)。鯀率領人們用堵塞的辦法去對付洪水,九年不成。最后被舜處死在羽山。舜又讓鯀的兒子禹繼續治水,禹接受父親失敗的教訓,采用疏導的方法,終獲成功。3000年以前,大禹尚且明白:堵與疏,堵為權宜之計,疏乃為制本之策!那么我們作為社會和企業組織的管理者,是不是該多些“疏”、少點“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