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上半年被批準入伍的高職(?疲┊厴I班學生,已完成專業課學習并取得畢業規定所需學分,所在高校于7月頒發畢業證書。上半年被批準入伍的普通本科(職業本科)畢業班學生,已完成專業課學習與實習,所在高校于3月中旬前組織完成畢業設計和論文答辯,7月頒發畢業證書。
從我省入伍的普通本科畢業生退役后,所在高校具備碩士研究生推免資格的,在退役兩年內應獲得推薦免試該校碩士研究生資格等。
從我省入伍服役滿5年的退役大學畢業生,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共享10%—15%的公務員定向招錄計劃。全省基層專職人民武裝干部招錄計劃安排40%的名額,定向招錄從我省入伍的退役大學畢業生士兵等。
全省每年拿出國有企業招聘總數不低于5%的崗位,用于定向招聘從我省入伍的退役大學畢業生士兵,并納入工資總額預算管理。鼓勵在職國有企業員工應征入伍,所在企業為其保留勞動關系和崗位,并發放入伍當月全部工資、獎金及補貼等。
在落實好國家有關征兵政策的基礎上,我省實行學生參軍入伍一次性獎勵金制度,大學畢業生(含上半年入伍的高校畢業班學生),按照本科以上畢業生10000元、?飘厴I生7000元發放獎勵金。在校生(含新生)按照本科7000元、?5000元發放獎勵金等。
我省實行進藏兵(含高原兵)一次性獎勵金制度,按照每人10000元標準發放,所需經費由縣市區財政負擔。獎勵金在新兵入伍后,由縣市區退役軍人部門負責發放給新兵本人或家長等。
在校大學生士兵退役復學的,公共體育、軍事技能和軍事理論等課程免予考試,給予規定學分。退役后自主創業的大學生,依法享受稅收優惠,3年內免繳行政事業性收費等。
大學生返鄉應征,按公路和鐵路運輸費用標準核算報銷差旅費,按照往返途中時間和體檢時間(1天)累計天數每人每天發放100元的伙食補助等。
對民族地區、民族院校大學生和少數民族大學生參軍入伍,退役后優先享受民族院校、民族地區企事業單位定向招錄、自主就業創業扶持等優惠政策等。
強化大學畢業生征集工作考核激勵,將高校征兵工作納入高校績效考評內容和文明校園創建活動管理。將征兵工作納入“雙擁模范城”考評指標體系。對組織大學生應征入伍工作積極且成效明顯的省內高校,在下年度安排招生計劃時予以適當傾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