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則和要求
(一)監測預警,及早防范。建立校園輿情監測、研判、報告制度,及時掌握網上苗頭性信息,有針對性地采取防范措施,及時預防和消除不良影響。
(二)強化引導、注重效果。提高正確引導輿論的意識和工作水平,有理有力地參與輿論討論,糾正輿論偏差,確保突發輿情得到妥善處置。
(三)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學院成立校園輿情工作領導小組,領導重視,人員保證,同時明確工作職責,層層落實,責任到人。
(四)部門聯動、協同合作。成員單位緊密合作,通過網上網下、多管齊下開展工作,消減突發輿情的負面影響及其誘發因素。
二、處置流程
(一)研判預警。學院各部門對本部門可能引發重大校園輿情的突發事件、熱點敏感問題,要及時搜集掌握有關真實信息,做好應對處置準備,增強工作前瞻性和時效性。
(二)快速反應。發現重大校園輿情后,相關部門要按照快速、暢通原則,及時將情況報告學院校園輿情應急工作小組組長、分管領導和相關單位負責人。同時啟動應急預案,組建專門工作組,召開碰頭會,制定并落實應急處置措施,快速地將事情原由、事實真相、事件處置情況等整理成匯報材料,并在第一時間內進行口頭匯報,及時形成書面匯報。如有必要,需將材料上報學校主管部門,及時溝通有關情況。
(三)分類處置。面對網絡媒體出現的突發重大網絡輿情,按照信息內容的不同,在嚴格執行保密法律法規、新聞宣傳紀律等規定的基礎上,需按以下不同辦法分類處置:
1.屬詢問、置疑、訴求類的,安排學院相關部門依法依規進行辦理、提出答復意見,經學院主要領導審定后統一回復;能當即回復的要當即回復,需要一段時間辦理后才能回復的,要在當日回復處理意見并告知回復處理結果具體日期。
2.屬對學院某一突發事件或社會熱點、敏感問題惡意傳播或炒作類的,要依法告知事實真相或事件處置情況;對于造成重大負面影響或嚴重損失在告知事實真相、事件處置情況后仍繼續惡意傳播或炒作的,商請執紀執法部門依紀依法查處。
3.屬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實,惡意攻擊、誹謗,煽動鬧事或涉嫌網上違法犯罪活動類的,要依法澄清事實真相,如屬于學院內部人員,以說服教育為主,情節惡劣者按學校相關校規校紀給予處罰,如屬于校外人員商請執紀執法部門依紀依法查處。
4.屬對推動學院改革、發展、穩定工作有重要積極意義類的,要積極采納并按要求予以回復。
(四)動態跟蹤。學院相關部門要落實專人對突發重大輿情及處置后的事態實行動態跟蹤,適時采取應對處置措施,堅決防止網絡輿情危機發生。
(五)總結評估。在校園輿情被消除或趨于平穩后,學院校園輿情工作領導小組及相關部門要根據輿情的發生、傳播和處置情況及時進行總結、梳理、反思,不斷健全完善工作機制,提高應對校園輿情的能力。
教育科學學院(少數民族預科教學部)
2024年4月10日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