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多年后查出肺部有疾病屬于職業病嗎?需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的四個條件,然后申請職業病診斷,確定是否為職業病。下面編輯給大家介紹一下。
(1)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必須具備四個條件:
1、疾病的主體是企業、事業單位或個體經濟組織的職工;
2.必須是在從事專業活動過程中產生的;
3.必須是由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職業危害造成的;
4.必須是國家公布的職業病分類和目錄中所列的職業病。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四款的規定,職業病是工傷的一種。根據《工傷認定辦法》規定:單位未按規定申請工傷認定的,應當進行相關職業病認定和診斷。
(2)診斷要求。
申請職業病診斷時,應當提供:
(1)職業史、過往史;
(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
(三)職業健康檢查結果;
(四)歷年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和評價數據;
(五)診斷機構要求的其他必要的相關材料。用人單位和有關機構應當按照診斷機構的要求如實提供必要的信息。沒有職業危害暴露史或者健康檢查未發現異常的,診斷機構可以拒絕。
當事人對職業病診斷有異議的,可以向作出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所在地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鑒定。職業病診斷爭議由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進行認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條職業病診斷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承擔。第四十條勞動者可以在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住所地的醫療衛生機構進行職業病診斷。
職業病鑒定結果有異議怎么辦?
職業病鑒定人對職業病鑒定結果有異議,當事人對職業病診斷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職業病診斷證明書之日起30日內,向作出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所在地的設區的市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鑒定。
設區的市衛生行政部門組織的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負責職業病診斷爭議的首次鑒定。
當事人對市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職業病診斷鑒定證書之日起15日內向原鑒定機構所在地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重新鑒定。
省級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為最終鑒定。
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承擔職業病診斷爭議的鑒定工作。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由衛生行政部門組織。
附件:職業病鑒定提醒。
為了成功申請職業病鑒定,請記得攜帶您已領取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以及如何申請職業病鑒定:
職業病診斷是醫生根據職業危害對患者身體的損害程度和國家制定的職業病診斷標準做出的診斷,是醫生主觀判斷的結果,因此可能存在誤診、漏診。對職業病診斷有異議的,作為當事人(患者或用人單位),可以在收到《職業病診斷證明書》之日起30日內,向作出診斷的醫療機構所在區的市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鑒定。此外,《職業病防治法》還規定,對設區的市級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15日內向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重新鑒定。省級鑒定結論為最終鑒定。國家衛生部門不設立職業病鑒定機構,不受理職業病鑒定申請。
為順利申請職業病鑒定,請記得攜帶已領取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患者身份證復印件、職業史和既往病史、職業健康監護檔案、職業健康檢查結果、歷年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查評價資料。這些數據是專家在職業病鑒定過程中需要查閱的數據。
職業病鑒定專家庫中的專家由相關部門經過反復資格審查后選定。相信他們會按照科學、公平、公正、及時、方便的原則做好職業病鑒定工作,讓當事人放心。患者身份證復印件、職業史和既往病史、職業健康監護檔案、職業健康檢查結果、歷年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檢測評價資料。這些數據是專家在職業病鑒定過程中需要查閱的數據。
職業病鑒定專家庫中的專家由相關部門經過反復資格審查后選定。相信他們會按照科學、公平、公正、及時、方便的原則做好職業病鑒定工作,讓當事人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