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管理層次,就是在職權等級鏈上所設置的管理職位的級數。當組織規模相當有限時,一個管理者可以直接管理每一位作業人員的管理層次活動,這時組織就只存在一個管理層次。而當規模的擴大導致管理工作量超出了一個人所能承擔的范圍時,為了保證組織的正常運轉,管理者就必須委托他人來分擔自己的一部分管理工作,這使管理層次增加到兩個層次。隨著組織規模的進一步擴大,受托者又不得不進而委托其他的人來分擔自己的工作,依此類推,而形成了組織的等級制或層次性管理結構。
從一定意義上來講,管理層次是一種不得已的產物,其存在本身帶有一定的副作用。首先,層次多意味著費用也多。層次的增加勢必要配備更多的管理者,管理者又需要一定的設施和設備的支持,而管理人員的增加又加大了協調和控制的工作量,所有這些都意味著費用的不斷增加。其次,隨著管理層次的增加,溝通的難度和復雜性也將加大。一道命令在經由層次自上而下傳達時,不可避免地會產生曲解、遺漏和失真,由下往上的信息流動同樣也困難,也存在扭曲和速度慢等問題。此外,眾多的部門和層次也使得計劃和控制活動更為復雜。一個在高層顯得清晰完整的計劃方案會因為逐層分解而變得模糊不清失去協調。隨著層次和管理者人數的增多,控制活動會更加困難,但也更為重要。
顯然,當組織規模一定時,管理層次和管理幅度之間存在著-種反比例的關系。管理幅度越大,管理層次就越少;反之,管理幅度越小,則管理層次就越多。這兩種情況相應地對應著兩種類型的組織結構形態,前者稱為扁平型結構,后者則稱為高聳型結構。一般來說,傳統的企業結構傾向于高聳型,偏重于控制和效率,比較僵硬。扁平型結構則被認為比較靈活,容易適應環境,組織成員的參與程度也相對比較高。所以,企業組織結構出現了一種由高聳向扁平演化的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