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識經濟社會,其具體表現為:人的智慧和創新,并被投入與貨幣相通的市場經濟的流通網絡,形成了人才資源與非人力資源(物質、貨幣等)共同訂立的特別市場契約,共擔企業風險,共享企業利益,成為企業最重要的資源。把人力。智力資源作為有價值的經濟資源,就強調了知識的價值。人的智慧和創新這種高智力勞動可轉化為獨立的策略。構思,進而形成各種具有開拓性的設計。發明。創造及組織管理等,它們的定型化,就形成獨樹一幟的特有的資產──人力資產。這些資產比傳統的有形資產(原材料。廠房。設備。貨幣等)更能發揮出無可比擬的巨大作用,并能帶來巨大的增值和財富,從而使市場經濟的發展不再屬于資源依賴型,而轉化為依賴于人的知識智慧和創新能力發展程度的知識依賴型。需要說明的是,盡管人力資源屬于企業經營中最重要的資源這一論斷,已成為大眾的共識,但以會計角度來看,從資產的基本概念等方面出發,人力資源作為資產還需從觀念上進行突破。主要理由如下:
1、人力資源具有自主性。
人們在處理任何事情時主觀上都存在著積極或消極,作為或不作為的傾向與選擇。這種自主性導致了企業對于人力資源控制權的不完全性。對于傳統資產項目而言,企業不但有權控制其產出物和效用,而且對于特定資產本身還擁有著占有、使用。收益和處置等完全的財產權利:而對于人力資源,任何企業所能控制的僅僅是其知識或技能的固化產品,即勞動成果。
2、勞動者與企業之間的本質關系是一種交易契約關系,而非財產所有權關系,勞動合同的存續期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
從企業角度看,它對人力資源效用的控制及相應收益的占有都只是暫時的,在構成企業總體獲利能力的諸多因素中,經營性租賃資源的性質和特點與人力資源極其相似。對于前者,財務會計并不把其納入企業資產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