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加大了審計力度,2001年,全國各級審計機關審計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雖然只比上年增加3%,但查出的違規金額增加了52%,查出的損失浪費金額增加了3倍多。如江蘇無錫市審計局審計43戶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發現企業會計信息失真問題嚴重,企業賬面利潤為5.81億元,審計核實僅為5600萬元,虛報利潤達5.25億元。山東青島市審計局在對青島百貨集團公司原董事長的經濟責任審計中,發現其任職期間由于嚴重瀆職、盲目決策、惡意經營、以權謀私等,共造成企業虧損2.4億元,擅自對外擔保造成損失1900多萬元,收受賄賂和非法所得45萬元,涉案人員33人。
這個消息讓人一喜一憂,喜的是終于開始對國有企業領導進行審計了,憂的是審計的面太小,簡直就是"點"。以中國之大,2年才審計重要企業領導19人,效率太低了。從發現的問題之嚴重看,應該盡快對所有國有企業領導都審計一遍。等到離任時發現問題,損失已經無法挽回了;現在就著手審計,起碼可以對在任領導起到警示作用。
以前經濟學界總說國有企業的問題是"產權不清"造成的,我就奇怪:國有企業的產權屬于全體人民,有什么不清楚的?并不是社會主義國家才有國有企業,美國、英國、日本等都有自己的國有企業,人家沒有說"產權不清",大部分企業是盈利的。今天終于弄明白,國企虧損的主要原因不是"產權不清",而是"審計不清"。那些提出只有"私有化"才能救國企的人,很多其實是故意先把國企搞成虧損,賬面上甚至搞得資不抵債,逼著政府白送給自己成為私人企業,然后就有利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