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1日,阿里巴巴B2B公司發布了一個“艱難的決定”,宣布為維護公司價值觀,2010年公司清理了約0.8%逾千名涉嫌欺詐的客戶,同時公司CEO衛哲、COO李旭暉因此為“系統性失敗”承擔責任引咎辭職。這一事件迅速引發熱議,許多人對阿里巴巴敢于自曝家丑,揮淚斬馬謖的勇氣表示敬佩,也有不少人提出質疑,稱另有隱情,這是一場一個愿打一個愿挨的公關秀。
職業經理人衛哲曾是百安居的中國區CEO,在他的領導下,阿里巴巴2010年三季度實現凈利潤人民幣3.661億元(合5,570萬美元),較上年同期的人民幣2.36億元增長55%。同期收入增至人民幣14.5億元,增幅40%,從外界獲得的數據上來看,衛哲的業績尚不錯。以知名的職業經理人的辭職為代價,來捍衛商業倫理的底線,維護客戶價值和利益,當是一件值得稱譽的“壯”舉。所以有業內人士評價阿里巴巴是用重手高調處理這一供應商欺詐事件,頗有一點矯枉過正的意味。
細想一下,阿里巴巴讓職業經理人飛的背后,蘊含不少啟示。
二、 企業與職業經理人的雙贏術
從國外的案例來看,“讓職業經理人飛“的故事一般是在業績不佳、觸及投資人利益或者法律法規時發生。比如HP之前的CEO卡莉.菲奧莉娜因與董事會在戰略分歧被迫辭職,以及她的下一任馬克.赫德則是因性騷擾、假賬風波引咎辭職。紐交所上市企業康寶萊總裁兼首席營運官彭閣瑞(Gregoryprobert)則是因為學歷造假而引咎辭職。被迫辭職的職業經理人幸運如赫德的,立馬在好友埃里森的oracle公司就任聯席CEO一職。而菲奧莉娜離職后就再未重回CEO職位,而是試圖進入政壇。
另一方面,企業與職業經理人合作共贏,獲得長足發展的案例則比比皆是了,如當年的IBM與郭士納、GE與杰克.韋爾奇等,而美國的杜邦更是依靠職業經理人的力量,從一個家族企業轉變為現代的工業巨頭,成為世界500強企業中最長壽的公司。
類似阿里巴巴這種情況,其“讓職業經理人飛”這一殘酷場景有沒有避免的可能呢?如何才能出現中國的“IBM和郭士納“呢?
答案是有的,需要從企業和職業經理人兩個層面來實現。
從企業層面,首先應該把公司治理體系的建設作為一個重要工作來完成,建立基于專業委員會、董事會、監事會、股東大會到職業經理人的完整治理架構,理順決策權、管理權和監督權之間相互協調、相互制衡的關系,保證企業在有效監督下高效運作,最大限度地保證企業的發展、股東的利益。
另外企業要避免中國傳統的“人治”,應基于企業戰略建立一套嚴謹科學的績效管理體系,通過績效管理這套有機整合的流程和系統建立、收集、處理和監控績效數據。它是企業與職業經理人之間在目標與如何實現目標上所達成共識的過程,以及增強經理人成功地達到目標的管理方法以及促進經理人取得優異績效的管理過程。在績效管理過程中及時進行溝通和反饋,通過MBO(目標管理)、KPI(關鍵績效指標)、平衡記分卡等績效考核方法來實現對職業經理人的績效管理。
與績效管理相對應的是,企業應該建立完善的高管激勵機制,短期的激勵有年薪激勵,長期激勵則有期權激勵。在國外高管人員激勵方案中常常有三金計劃:“金色降落傘”(針對非自愿退職)與金手銬(針對股權)、金階梯(針對職業成長),通過這些程序嚴謹、富有彈性、蘊含巨大價值的激勵手段將職業經理人的利益與企業的利益捆綁在一起,成為實現雙贏的經濟基礎。當初菲奧莉娜和赫德離職時均獲得了數千萬美元高額補償,是金色降落傘的典型案例。
從職業經理人的角度則需要樹立全局意識,雖然職業經理人大多只需要把自己所負責的領域做好即可,但很多時候還需要站在企業所有者的角度考慮問題。這點在聯想就有典型,原來從dell過來的全球CEO阿梅里奧是一個比較典型的職業經理人,關注企業短期盈利而對企業中長期發展的考慮不夠,所以不愿意在手機業務技術研發以及新興市場發展消費類產品研發方面進行投入,也導致了聯想當年先賣出后又高價買回聯想移動(前后不到一年時間),以及在上網本產品上大大落后其他廠商的戰略失誤情況。
同時,職業經理人與企業的相互溝通和信任也顯得格外重要。類似國美陳黃之爭實質問題之一就是職業經理人與企業所有者的信任問題,當然這也是需要雙方共同來實現的,需要企業所有者對職業經理人負責制下的公司管理層高度信任,也需要職業經理人主動的、及時的與企業所有者進行溝通。
我們相信,通過有效的公司治理進行監管,以及合理嚴謹的績效管理體系進行持續的績效管理,及時溝通反饋,在相互信任的環境里,可以讓阿里、國美式的陣痛少一些,讓企業與職業經理人的雙贏多一些。
作者系北京正略鈞策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顧問。創立于1992年的正略鈞策是中國成立時間最久、業務種類最全、員工人數最多、專業化程度最高、影響力最大的管理咨詢公司之一。正略鈞策作為中國大型綜合性專業化管理咨詢公司,業務范圍涵蓋戰略咨詢、營銷咨詢、人力資源咨詢、運作信息化咨詢、教育培訓服務、投融資咨詢、高級人才服務、企業文化咨詢、政府咨詢、管理圖書出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