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路基斷面方=挖方(天然密實方)+填方(壓實方);
計價方=挖方(天然密實方)+填方(壓實方)-利用方(壓實方)=挖方(天然密實方)+借方(壓實方);
借方=填方(壓實方)-利用方(壓實方);
棄方=挖方(天然密實方)-利用方(天然密實方);
計量規則及組價注意事項:
計量規則只做簡單介紹,因不同項目要求會有不同。
土方數量,應以設計單位提供的經承包人復測及監理人校核批準的地面線為計量基準線,以監理人批準的橫斷面圖為依據,由承包人按不同來源(包括利用土方、借方等)分別計算,經監理人校核認可的工程數量作為計量的工程數量,防護工程(擋土墻除外)的圬工數量不從土石方數量中扣除。
所有斷面方,均需經監理人校核批準的地面線為依據進行計算。
挖方包括開挖土方和石方,費用包括開挖、運輸、堆放、分理填料、裝卸、棄方和剩余材料的處理,以及其它有關的全部施工費用。
有的項目此項專指棄方,組價時需考慮挖+運定額子目,另外考慮招標文件中關于棄土場的費用承擔要求;挖方可利用作為填方,組價時考慮挖、運、壓(定額中已含推平,不需要另外考慮,下同)定額子目。
填方分利用方和借方等,其費用包括材料、勞力、設備、運輸等及其為完成此項工程所必需的全部費用。
利用方主要指挖方部分可以利用的土方,不適宜利用部分作為棄方處理,組價參照上面挖方中的敘述;若設計中挖方利用部分不能滿足設計填方需要時,便產生借方,組價時須考慮的事項:借土的費用,如果業主提供土場,需考慮土場的整平、清表及表土的儲存、取土完畢后的復耕費用+挖+運+壓+整修路拱+邊坡修理費用,如果標準化建設中不含便道便橋費用時,還需考慮此部分費用,如果業主不提供土場還需考慮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