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屋頂的形式及設計要求
(一)屋頂的形式
按所使用的材料,屋頂可分為鋼筋混凝土屋頂、瓦屋頂、金屬屋頂、玻璃屋頂等;按屋頂的外形和結構形式,又可以分為平屋頂、坡屋頂及其他形式的屋頂(懸索屋頂、薄亮屋頂、拱屋頂、折板屋頂等)。
1.平屋頂
平屋頂易于協調統一建筑與結構的關系,較為經濟合理,因而是廣泛采用的一種屋頂形式。
平屋頂既是承重構件,又是圍護結構。為滿足多方面的功能要求,屋頂構造具有多種材料疊合、多層次做法的特點。
平屋頂也應有一定的排水坡度,一般把坡度在2%-5%的屋頂稱為平屋頂。
2.坡屋頂
坡屋頂是我國的傳統屋頂形式,廣泛應用于民居等建筑。現代的某些公共建筑考慮景觀環境或建筑風格的要求也常采用坡屋頂。
坡屋頂的常見形式有:單坡、雙坡屋頂,硬山及懸山屋頂,四坡歇山及龐殿屋頂,圓形或多角形攢尖屋頂等。
坡屋頂的屋面防水材料多為瓦材,坡度一般可為10%-100%,一般10%-20%多用于金屬板材屋面,20%以上多用于平瓦及油氈瓦屋面。
3.其他形式的屋頂
民用建筑有時也采用曲面或折面等其他形狀特殊的屋頂,如拱屋頂、折板屋頂、薄殼屋頂、絎架屋頂、懸索屋頂、網架屋頂等。
(二)屋頂的設計要求
1.防水要求
作為圍護結構,屋頂最基本的功能是防止滲漏,因而屋頂構造設計的主要任務就是解決防水問題。一般通過采用不透水的屋面材料及合理的構造處理來達到防水的目的,同時也需根據情況采取適當的排水措施,將屋面積水迅速排掉,以減少滲漏的可能。因而,一般屋面都需做一定的排水坡度。
屋頂的防水是一項綜合性技術,它涉及建筑及結構的形式、防水材料、屋頂坡度、屋面構造處理等問題,需綜合加以考慮。設計中應遵循"合理設防、防排結合、因地制宜、綜合治理"的原則。
我國現行的《屋面工程技術規范》(GB50345-2004)根據建筑物的性質、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及防水耐久年限等,將屋面防水劃分為4個等級,各等級均有不同的設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