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用途分類:
(1)民用建筑:民用建筑根據建筑物的使用權功能,分為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居住建筑是供人們生活起居用的建筑物,包括普通住宅、公寓、別墅、宿舍等。公共建筑是人們進行政治文化活動、行政辦公,以及其他商業、生活服務等公共事業的的需要的建筑物,包括行政辦公樓、文教衛生建筑、商業建筑、交通建筑和風景園林建筑等。
(2)工業建筑:根據建筑層數不同,工業建筑可以分為單層廠房、多層廠房和層次混合廠房;根據用途不同,工業建筑分為生產廠房、生產輔助廠房、活力用廠房、倉儲建筑、運輸用建筑和其他建筑;根據建筑跨度不同,工業建筑分為單跨廠房、多跨廠房和縱橫跨廠房;根據跨度尺寸不同,工業建筑分為小跨度廠房和大跨度廠房,小跨度廠房指跨度小于或等于12M的單層工業廠房,以砌體結構為主。大跨度廠房是指跨度在15M以上的單層工業廠房,其中跨度為15—30M的廠房以鋼筋混凝土結構為主,跨度在36M以上的廠房以鋼結構為主;根據生產狀況不同,工業建筑分為冷加工車間、熱加工車間、潔凈車間、恒溫恒濕車間和其他特種狀況的車間。
(3)農業建筑:農業建筑指為農業生產或加工服務的建筑,包括農用倉庫、灌溉機房,飼養房等。
2、按建筑物層數分類:
(1)低層建筑:1-3層,多為住宅、別墅、幼兒園、中小學校、小型辦公樓、輕工業廠房等;
(2)多層建筑:4—6層,多為一般住宅、寫字樓等;
(3)中高層建筑:7-9層,多為居民住宅樓、普通辦公樓等;
(4)高層建筑:10層以上,多為多功能的大廈(商住、寫字樓等多功能大廈);
(5)超高層建筑:房屋檐高超過100M的建筑。
3、按建筑物主要承重構件材料分類:
(1)鋼結構:鋼結構建筑物指其承重構件用鋼材制作,如梁、柱、房架等;
(2)鋼筋混凝土結構:鋼筋混凝土結構是指建筑物的承重構件均以鋼筋混凝土建造,包括排架結構、框架結構和剪力墻結構等;
(3)磚混結構:部分結構為鋼筋混凝土,主要是磚墻承重的結構。
(4)磚木結構:承重的主要結構是用磚、木材建造的。
(5)其他結構:凡不屬于上述結構的建筑物都歸此類,如竹結構、石結構、磚拱結構、窯洞、木板房、土草房等。
4、按建筑物承重結構體系分類
(1)墻承重結構:該類建筑用墻體來承受由屋頂、樓板傳來的荷載,如磚混結構的住宅、辦公樓、宿舍。
(2)排架結構:采用柱和屋架構成的排架作為其承重骨架,外墻起圍護作用,如單層廠房;
(3)筒體結構:筒體結構有框架內單筒結構、單筒外移式框架外單筒結構、框架外單筒結構、筒中筒結構及成組筒結構。
(4)框架結構:它是以柱、梁、板組成的空間結構體系作為骨架的建筑。
(5)剪力墻結構:剪力墻結構的樓板與墻體均為現澆或預制鋼筋混凝土結構,常用于高層住宅樓和公寓建筑。
(6)框架-剪力墻結構:它是在框架結構中設置部分剪力墻,使框架和剪力墻結構起來,共同抵抗水平荷載的空間結構。
(7)大跨度空間結構:該類建筑通常中間沒有柱子,通過網架等空間結構把荷重傳到建筑四周的墻、柱上去,如游泳館、體育館、大劇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