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資質標準:
1、建筑企業近10年承擔過下列8項中第(1)項及其他2項以上爐窯工程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建筑企業單項工程造價在1000萬元以上,其中爐窯砌筑工程造價在700萬元以上的各類爐窯工程2項;
(2)建筑施工單位年產40萬噸以上煉鐵高爐系統砌筑工程;
(3)建筑單位年產30萬噸以上焦爐砌筑工程;
(4)建筑施工企業90噸以上電爐、轉爐或600噸以上混鐵爐砌筑工程;
(5)建筑企業年產30萬噸以上鋼材的軋鋼加熱爐砌筑工程;
(6)建筑年產2萬噸以上有色金屬冶煉或32室以上碳素焙燒爐砌筑工程;
(7)建筑單位年產70萬噸以上水泥加轉窯、預熱器或400噸/日以上玻璃窯砌筑工程;
(8)建筑單位工程砌筑或澆注各種耐火材料實物量800噸以上的其他爐窯砌筑工程。
2、建筑施工企業經理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高級職稱;總工程師具有10年以上從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相關專業高級職稱;總會計師具有中級以上會計職稱。
建筑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于6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40人;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于20人。企業具有的一級資質項目經理不少于6人。
3、建筑單位注冊資本金5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600萬元以上。
4、建筑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2000萬元以上。
5、建筑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范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
二級資質標準:
1、建筑企業近10年承擔過下列7項中的3項以上爐窯工程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年產20萬噸以上煉鐵高爐系統砌筑工程;
(2)年產20萬噸以上焦爐砌筑工程;
(3)50噸以上電爐、轉爐或300噸以上混鐵爐砌筑工程;
(4)年產20萬噸以上鋼材的軋鋼加熱爐砌筑工程;
(5)年產1萬噸以上有色金屬冶煉或16室以上碳素焙燒爐工程;
(6)年產30萬噸以上水泥回轉窯、預熱器或200噸/日以上玻璃窯砌筑工程;
(7)單位工程砌筑或澆筑各種耐火材料實物量500噸以上的其他爐窯砌筑工程。
2、建筑施工企業經理具有6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相關專業高級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中級以上會計職稱。
建筑施工單位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于4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25人;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于12人。
建筑單位具有的二級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于6人。
3、建筑企業注冊資本金2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240萬元以上。
4、建筑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1000萬元以上。
5、建筑單位具有與承包工程范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
承包工程范圍:
一級建筑企業:可承擔各類爐窯工程的施工。
二級建筑企業:可承擔下列爐窯砌筑工程的施工:
(1)年產40萬噸及以下煉鐵高爐系統砌筑工程;
(2)年產30萬噸及以下焦爐砌筑工程;
(3)90噸及以下電爐、轉爐或600噸及以下混鐵爐砌筑工程;
(4)年產30萬噸及以下鋼材軋鋼加熱爐砌筑工程;
(5)年產2萬噸及以下有色金屬冶煉或32室及以下碳素焙燒爐砌筑工程;
(6)年產70萬噸及以下水泥回轉窯、預熱器或400噸/日及以下玻璃窯砌筑工程;
(7)單位工程砌筑或澆注各種耐火材料實物量800噸及以下的其他爐窯砌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