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提供那些資料?
建設單位申報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時,應提供以下資料:
(一)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申報表(申報表項目見附錄二,至少5份);
(二)建筑結構工程超限設計的可行性論證報告(至少5份);
(三)建設項目的巖土工程勘察報告;
(四)結構工程初步設計計算書(主要結果,至少5份);
(五)初步設計文件(建筑和結構工程部分,至少5份);
(六)當參考使用國外有關抗震設計標準、工程實例和震害資料及計算機程序時,應提供相應的說明;
(七)進行模型抗震性能試驗研究的結構工程,應提出抗震試驗研究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