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日新《預算法》實施,今年已是新法推行的第二年,兩年時間,中央各部門預算績效管理的進展情況備受關注。
從審計署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的審計報告看,當前預算評審及績效管理工作力度有待加強。報告顯示,中央部門項目支出預算評審覆蓋面小,對2016年追加預算2381.21億元涉及的2048個項目,財政部評審了661個(預算203.48億元)。
根據審計署的報告,此次評審項目數量不足預算項目的三分之一,預算評審范圍縮小,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績效目標。
從李克強就任總理工作以來,中央一直強調要清理財政沉淀資金,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如何改進成為預算績效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
評審范圍小
今年兩會期間,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提出,各級政府要堅持過緊日子,中央部門要帶頭,一律按不低于5%的幅度壓減一般性支出,同時要壓縮非重點支出,減少對績效不高項目的預算安排。
而所謂的預算績效主要是指財政資金的使用效果,同時強調成本核算。在新《預算法》配套文件中,績效管理作為一項制度體系正式納入財稅體制改革的頂層設計方案。
2015年財政部發布了績效目標、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等一系列文件。實施兩年來,預算績效有了整體提升,但部分地方仍需改進。
6月23日,審計署審計長胡澤君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上,匯報了中央財政管理及決算草案審計情況報告。
報告認為,部分預算分配和管理還不夠規范,在財政部代編的預算中,對中央節能支出等上年執行率不足30%的6個項目,2016年仍安排預算27.45億元人民幣、執行率仍不足30%,其中2個項目預算連續兩年未執行。
批復的部門預算中,對50個部門5696個項目的結轉結余434.86億元,有46%未統籌納入年初預算安排,其中16個項目結轉結余7.24億元全部未納入。
在專項轉移支付績效管理方面,有68個專項的績效目標未與預算同時下達;評價范圍也偏小,實際僅評價14個專項。
對此,一位地方審計系統部門人員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目前地方對所有進入部門預算項目庫的項目一般會先由主管部門組織自評,然后上級財政對擬納入財政項目庫的項目,根據需要進行再評審,“雖然是兩次評審,但評審涉及的行業范圍并不全,覆蓋面小,意味著需要核減的項目就少,長此以往容易形成大量的沉淀資金。”
以安徽六安市為例,該市通過擴大預算評審范圍,有效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率。
數據顯示,六安市重點評審項目由2015年17個部門的20個項目、核減金額0.21億元、總體核減率8.6%,擴大到2016年20個部門的33個項目、核減金額1.55億元、核減率30%。
對此,財政部預算司副司長王克冰表示,在財政收入進入中低速增長的階段,改革應該轉向政府內部,通過績效評價挖掘潛力,節約財政資金,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
對于上述審計中的問題,財政部、發改委等部門正在研究,以改進管理。
設置10%容忍度
“目前的績效評價不是針對一個項目是否合理進行評價,很多是對項目進行改善性評審。”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院長助理張斌表示。
在他看來,評審應超越部門績效評價,將績效評價與中期財政規劃相結合。“要多做一些對地方政府來說是雪中送炭的項目,而不是錦上添花的項目,把錢花在刀刃上。”
未來要把績效評價結果與項目支出預算安排掛鉤,這是提高預算績效的一個手段。
6月29日,財政部發布關于進一步完善中央部門項目支出預算管理的通知。通知提出,按10%設置預算評審容忍度,財政部開展的項目預算評審,凡整體審減率超出容忍度的部門,要壓減部門下一年度預算,并扣減三年支出規劃數。
不僅如此,通知還將項目評審、評估和績效評價作為考核內容。在預算評審范圍上,要求2017年部門開展預算評審的項目支出數額占項目庫中應評審項目支出總額的比例要達到50%以上。申報的新增項目屬于應評審范圍的,原則上全部評審。
記者了解到,去年財政部對25項重大民生政策專項支出開展了重點支出評價,范圍涵蓋教育、社保等重點領域,資金規模達到3092億元。
王克冰表示,這是第一次以財政部為主體開展大規模的績效評價。今年財政部將在去年基礎上進一步加大重點項目支出評價。
6月23日,財政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2016年中央決算報告,同時提交10個中央部門重點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涉及資金1502.8億元,涵蓋范圍包括教育、科技、文化、住房、水利、信息化等社會高度關注的重點民生領域和重大專項支出。
財政部相關負責人表示,部門入庫項目,除必須滿足入庫的各項必備立項條件外,必須經過項目單位的內部審核和決策程序,項目立項、編報和審核責任要明確到人,落實到位,有效控制項目支出管理風險。
值得注意的是,入庫項目的預算評審情況將與部門整體預算安排掛鉤。根據財政部的要求,未來績效評價的結果將作為調整預算安排或相關支出政策的重要依據。
對于地方政府來說,上年績效自評和重點績效評價的結果,需要在預算編制中充分應用。